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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您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,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
一、当您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时,请您选择12315举报;
二、当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请您阅读下面的内容,然后选择12315投诉;
三、投诉须知内容: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在本县行政区域内;
2、有明确被诉方;
3、有具体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;
4、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;
5、未超出投诉期限;
6、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;
7、消费者投诉时应填写真实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及被申诉方的真实全称、地址和电话号码。
四、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的受理范围:
1、 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;
2、 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举报;
3、 对走私贩私行为的举报;
4、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;
5、 对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、投诉。
消费者遇到上述情况,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
心进行举报投诉。
举报投诉受理电话:12315、96315 值班电话:2718613 |